南海网海口3月27日消息(南海网记者谭邦会)南海网记者27日从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咳喘停膏、河南新视明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好视力眼贴等10种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品涉夸大宣传,该局已作出暂停销售处理。
近期,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海南省各报纸、报刊、电视、电台和网络等媒体上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违法广告进行检测,发现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咳喘停膏、山西省吕梁中药厂生产的风痛宁片、黑龙江参鸽药业有限公司的一笠妥(抗骨质增生丸)、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生产的息喘丸、吉林省中鼎药业公司生产的五七胶囊(参黄养阴胶囊)、安阳博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钱氏聪耳灵、河南新视明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好视力眼贴7种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多次利用专家、患者为产品疗效作证明,擅自扩大药品功能主治和适应症范围,并含有不科学地表示药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行为,严重欺骗或误导消费者。
同时,内蒙古彤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彤辉牌罗布麻茶、上海安赛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汉原神草软胶囊、内蒙古彤辉实业有限责公司生产的一品香降糖茶3种保健食品在媒体上大量刊播严重违法广告,保健食品宣传治疗功效,多次利用专家、患者为产品疗效作证明,严重扰乱了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在社会上造成恶劣的负面影响。
为严厉整治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违法广告,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对咳喘停膏等10种严重违法广告的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采取暂停在海南行政区域内销售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