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靶向新药纳入山东省大病保险

为配合落实我省大病保障政策,进一步减轻患癌症等重特大疾病人员使用特药个人医疗费用负担问题,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第二轮大病保险特殊药品谈判的14种大病治疗必需、群众呼声强烈、疗效明确的高值药品纳入本市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并于2018年8月1日正式执行。在本次药品名单中,包括了去年刚上市的重磅新药、首个获批的三代肺癌靶向药物奥希替尼(商品名:泰瑞沙)。根据政策,该药超过支付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可报销 60%。更可喜的是,由于医疗年度计算问题,本年度患者在此项药物上累计花费超过1万元即可报销。

肺癌是我国最常见的恶性肿瘤。在肺癌中,非小细胞肺癌的患病率更高,占据肺癌病例总数的85%。有研究发现,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有30%至40%会发生EGFR基因突变。近年来随着靶向治疗的迅猛发展,晚期患者通过使用EGFR-TKI药物,生存期得到了显著延长。然而,肿瘤几乎总会不可避免地产生耐药,导致疾病再次进展。

第11届“中国医师奖”获得者、山东大学附属济南市中心医院肿瘤科主任孙玉萍表示:“在我国,大多接受一代、二代EGFR-TKI药物治疗的患者,会在治疗后一年左右耐药,这是因为三分之二的患者出现T790M突变。由于对耐药机制缺乏认知,以及没有能够抑制T790M突变的药物治疗,患者只能重新回到放化疗。去年第三代靶向药物奥希替尼的上市改变了这一现状,它能够有效抑制由T790M突变引起的肿瘤耐药,延长患者的生存时间,而且毒副作用小,不影响患者正常生活。”

对于什么样的患者适合奥希替尼治疗,孙玉萍表示,“这需要看基因检测的结果”。在孙玉萍看来,我国EGFR突变型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耐药后再次完成T790M基因检测的比例相对较低,不利于疾病的后续治疗,因此建议患者耐药后应再次进行基因检测,以确定适合的治疗方案。

“我们很欣慰地看到山东省在完善大病医保制度方面取得的积极进展。通过建立健全大病医疗保险体系,全省医保药品的范围进一步扩大,百姓报销的范围也随之扩大。”

孙玉萍表示,“奥希替尼进入山东省大病医保支付范围后,报销比例过半,进一步提升了靶向药物的使用率和可及性,患者可以因此接受规范化的治疗。未来我们希望能有更多省份落实相关政策,帮助患者提高治疗的依从性。”

据了解,青岛、济宁、潍坊、德州、烟台、聊城、临沂、枣庄、日照等城市也将同步落实最新的大病医保目录,未来省内还会有更多城市调整大病医保支付范围,让政策红利普惠全省肺癌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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