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医保目录新增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品

近日,国家医保局组织了对阿扎胞苷等17种抗癌药的谈判,大幅度降低了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56%,最高的达70%。为保障我市患癌参保人员用药需求,及时享受国家谈判药品降价的利好新政,11月30日起,我市将这17种抗癌药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并同时纳入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报销范围。加上之前已纳入医保报销的15种国家谈判抗癌药,目前共有32种国家谈判抗癌药纳入我市医保报销范围,将进一步减轻患者的用药负担。

据了解,本次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中,包括了12种实体肿瘤药和5种血液肿瘤药,涉及非小细胞肺癌、肾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白血病等多个癌种。2017年9月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15种国家谈判抗癌药品,涉及肺癌、胃癌、乳腺癌、结直肠癌、淋巴瘤、骨髓瘤等癌种,包括曲妥珠单抗、利妥昔单抗、硼替佐米、来那度胺等多种受到社会关注的药品。患者使用这些抗癌药,支付标准按照参保人先自付20%后进入报销范围(为保障报销待遇不降低,尼洛替尼等门诊特殊药品仍按原政策执行)。

本次17种抗癌药的医保支付标准有效期截至2020年11月30日。有效期满后,按照国家医保支付标准有关规定进行调整;有效期内,如果有这17种药品的仿制药上市,将根据国家调整的药品支付标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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