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赐材料:关于年产2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和10万吨锂离子电池回收项目是否属于两高项目

关于年产2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和10万吨锂离子电池回收项目是否属于两高项目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建设的年产2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和10万吨锂离子电池回收项目(以下简称“投资项目”)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进行了自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年产2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和10万吨锂离子电池回收项目 江门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锂电池混合粉料、铜粒、铝粒

(二)相关产品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

本次投资项目相关产品分类及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对照情况如下:

因此,本次投资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8]55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785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以及《2015年各地区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公告2016年第50号)等规范性文件,全国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行业为:炼铁、炼钢、焦炭、铁合金、电石、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水泥(熟料及磨机)、平板玻璃、造纸、制革、印染、铅蓄电池(极板及组装)、电力、煤炭。

二、本次投资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根据国家统计局于2018年2月28日发布的《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六大高耗能行业分别为: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2020年2月26日印发的《关于明确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落实相关事项的函》,高耗能行业范围为: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于2021年5月31日发布的《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两高”项目暂按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六个行业类别统计。

根据国务院于2018年6月27日发布的《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高排放行业为“钢铁、建材、焦化、铸造、 有色、化工等行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8年7月23日印发的《关于印发坚决打好工业和通信业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高排放行业包括“钢铁、建材、焦化、铸造、电解铝、化工等行业”。

公司主营业务为精细化工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日化材料及特种化学品、锂离子电池材料两大业务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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