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高新 指 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其前身为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集团)总公司
常国投 指 常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其前身为常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总公司
本次发行 指 发行人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总金额不超过16.58亿元(含16.58亿元)、票面金额为100元的公司债券的行为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托管理人)签订的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2年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2年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承销协议》 指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并代表承销团)签订的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之承销协议》
《募集说明书》 指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2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面向专业投资者)》
《审计报告》 指 公证天业分别就发行人2019年、2020年、2021年的财务报表出具的苏公W[2020]A412号、苏公W[2021]A506号、苏公W[2022]A585号的《审计报告》
《实施注册制的通知》 指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办[2020]14号)
《债券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
《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申请文件及编制(2021年修订)》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在本法律意见书中中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中国法律法规 指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中国已经正式公布并实施且未被废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法律文件
根据发行人的委托,本所担任本次发行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并获授权为本次发行所涉法律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债券上市规则》、《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中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
本所已按照《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的要求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法律资格及其具备的条件进行了法律尽职调查,查阅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查阅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及主体资格、本次发行的主要发行条款、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书面确认意见、发行人的诚信信息核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业务、发行人的重大股权投资、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发行人的重大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募集资金的运用及合规性、本次发行的担保、本次发行的信用评级、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法律风险、本次发行涉及的中介机构等方面的有关记录、资料和证明,并就有关事项向发行人的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作了询问并进行了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