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主管单位送达宣讲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发的“八号检察建议”,联合职能部门深入企业一线,了解安全生产情况,细化安全生产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发出加强监管整改建议,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3月以来,“八号检察建议”成为福建各地检察机关强化安全生产治理的有力推手。
今年2月,最高检向应急管理部制发了安全生产诉源治理方面的检察建议(即“八号检察建议”),同时抄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11个有关部门。3月中旬,最高检下发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的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注重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构建安全生产治理共同体。
将“八号检察建议”落到实处,福建省检察院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各级院主动对接应急管理部门,共商落实举措,健全常态化联动机制,协同相关单位筑牢安全生产“警戒线”,拧紧人民群众身边的“安全阀”,以依法能动履职,确保“八号检察建议”贯彻有方、执行有力、落地有声,助力维护辖区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这十起全国性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极为深刻,根本原因在于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明,监管职责不清,执法力度不够,安全生产宣传不足。”
3月29日上午,一场以贯彻“八号检察建议”为主题的宣讲座谈会在福安市政府召开。在福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雄贵解读“八号检察建议”的制发背景、主要内容,分析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落实安全措施的意见后,该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陈婷婷接着以视频、图片、解说方式以案释法,提醒企业和监管部门以案为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的这根“弦”。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强化风险意识,警钟时刻长鸣。”“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关键在抓早抓小抓苗头。”“企业首先要落实好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监管部门更要履行好监管职责。”宣讲会在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7家成员单位引起积极反响。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抓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围绕落实“八号检察建议”,福安市政府副市长崔向新提出具体要求:严格落实疫情和安全生产“双防控”;盯紧盯牢重点行业领域,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建筑施工安全、社会面火灾防控、海上安全、森林防灭火、防汛防台工作,确保全市安全形势平稳有序。
宣传“八号检察建议”,凝聚各方共识,形成合力抓落实。莆田、思明、南靖、尤溪、福鼎等市县(区)检察院领导上门送达宣讲“八号检察建议”,通报办理相关安全生产案件情况,与职能部门召开座谈会、联席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指出当前安全生产及监管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引导企业知其文、晓其意、明其理、践其行、守其则;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细化实化落实“八号检察建议”措施,共同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消防设施设备、加油安全操作是否规范?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一旦发生火情,如何应对?”4月2日,永安市检察院干警与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不打招呼深入两个乡镇加油站进行专项检查,通过问、查、看,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提醒企业进一步增强“风险即危险”“隐患即事故”的责任意识。
随后,他们前往福建某树脂科技有限公司实地走访调研和安全执法检查,详细了解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员工安全知识培训等情况,共同检查安全设备是否到位等事项,并向公司提出了防范安全风险建议。
在莆田,该市检察院与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深入秀屿区某涂料生产企业,查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