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股份”、“申请人”、“发行人”或“公司”)已于2022年6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转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2〕020133号)(以下简称“落实函”),公司已会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相关中介机构对落实函中所列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并就落实函进行逐项回复,现提交落实函回复,请予以审核。
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募集说明书一致。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本回复中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1.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量化分析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净额与净利润差异的原因;前次募投项目停建部分生产装置的原因,是否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是否会影响本次募投项目正常投产;本次募投项目论证过程是否严谨,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与联系,量化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生产所需原材料与前次募投项目产出的关系,是否仍需对外采购生产原材料,相关采购制度是否严谨,风险防控措施是否到位。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各期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存在一定差异,主要是因为发生非付现成本费用(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存货的变动、经营性应收项目和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变动所引起。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3.69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0.60 2.08 13.73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7.53 27.62 8.40
2022年1-3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小于净利润10,765.91万元(2022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主要系由于:
(1)存货增加10,919.21万元,主要系2022年1-3月环保芳烃油市场行情较好,根据公司制定的销售计划,合理安排销售,适当控制了出货数量,增加了一部分库存商品,该部分库存商品已于期后基本出售完毕。
(2)折旧与摊销相关的非付现成本2,294.65万元,主要系公司年产60万吨环保芳烃油及联产20万吨石蜡项目已建成部分转入固定资产使得当期固定资产折旧大幅增加。
(3)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5,254.45万元,主要系退税审核周期延长以及产量增加,应收消费税退税余额相应增加。
(4)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2,422.10万元,主要系生产经营规模持续扩大使得应付账款相应增加。
2021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于净利润5,649.63万元,主要系由于:
(1)折旧与摊销相关的非付现成本5,123.47万元,主要系公司年产60万吨环保芳烃油及联产20万吨石蜡项目已建成部分转入固定资产使得当期固定资产折旧大幅增加;此外公司本期适用新租赁准则使得当期使用权资产折旧费用有所增加。
(2)存货增加6,139.38万元,主要系公司年产60万吨环保芳烃油及联产20万吨石蜡项目2020年处于试生产阶段,于2021年6月底转固并正式投产,因而2021年底期末存货余额较2020年底有较大幅度增